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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博翰当年是一个花花公子,吃喝玩乐,不愁生活,还有一帮狐朋狗友,到处寻欢乐,处处留情。
然而他自从见到了何知之后就起了逗弄的心思。
玩玩而已,哪里会想到这个女孩是个绕指柔,生生勒死了他这个百炼钢。
当年的她太过柔软,让他费劲了心思追求到手却不舍得扔掉。
就这么一天一天的被她的可爱柔美渗入骨髓,分开之后才惊觉那是自己无法舍弃的肋骨。
确认关系之前,何知像一只野兔子,惊觉敏锐。
确认关系之后,何知像一条家养小鱼,可爱,呆萌。
他们大四那年同居了,住的房子是居博翰从朋友那里借的,因为父母的坚决反对,他被父母压制了经济。
二十好几的大男孩,却是什么都不会,只能待在家里靠女人养。
他不甘心,出去找了工。
白天顶着厚厚的玩偶服装在街上发气球传单,晚上则换上一身黑色制服在酒吧里当酒保。
他挣的钱刚刚够养活自己,更别提因为自己的关系父母刁难阿知,她每天夜里都会悄悄的哭。
他只能心疼,什么都做不了。
后来发现她习惯性地在下班之后坐在广场上哭,哭完了收拾好自己回家。
他隔着人群,只觉得心脏疼的翻江倒海。
怎么办呢我的阿知……
他忍着厚重的窒息的感觉,穿过了人哈,将手上最后一只气球递给她,顺便,摸了摸她毛茸茸的头。
当她抬头看他的时候,他觉得一切都安静了,她的眼睛里倒映着他的影子,美丽极了。
那天他回到家,吵醒了她,然后她兴奋地告诉他今天的经历,叽叽喳喳,像只快乐的小鸟。
她的快乐传染了他,看着那只被插在花瓶里的气球,他和她的心,也都是快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