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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第1页)

&ldo;现在我在一家咖啡馆做服务生。&rdo;我实事求是地说,&ldo;你呢?挺像演员的。&rdo;

&ldo;天天没说过吗?&rdo;她脸上掠过一丝揣摩的神情,似乎在想我对她的话会有什么反应,&ldo;我在广州做过妈咪,后来嫁人了,再后来老公死了,留下一笔巨款,现在我就过着幸福生活。&rdo;

我点点头,表现得从容不迫的样子,心里却升起一个惊叹号,原来眼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富孀!我明白了她身上那股风尘味从何而来,还有她那种尖锐慑人的眼神,使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江湖女杰这类角色。

我们一时中止了谈话,天天已经点了莱,依次端上来,都是我喜欢的本帮菜。&ldo;你要吃什么可以再点的。&rdo;天天对马当娜说。

她点点头,&ldo;其实我的胃好小的,&rdo;她用双手拱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形状,&ldo;对于我,傍晚总是一天的开始,别人的晚餐就是我的早餐,所以吃不多,这些年乱七八糟的生活已经把我身体变成个大垃圾场了。&rdo;

天天说,&ldo;我就喜欢你是垃圾场。&rdo;我一边吃一边观察她,她拥有一张只有充满故事的女人才会有的脸。

&ldo;有空儿来我家好了,唱歌、跳舞、打牌、喝酒,还有各种奇怪的人可以让你人间蒸发。我住的屋子前阵子刚装修过,光灯具和音响就花了50万港市,比上海有些夜总会还牛x。&rdo;她说,脸上却丝毫没有得意的表情。

她包里的手机响起来,她拿出来,换上一种沙而肉感的声音。&ldo;在哪儿呢?猜你就在老五家,终有一天你会死在麻将桌上的。我现在跟朋友吃饭,晚上12点再通电话吧。&rdo;她嘎嘎嘎地笑着,眉眼间风情闪烁。

&ldo;是我新交的小男朋友打来的,&rdo;她放下电话对我们说,&ldo;他是个疯狂的画家,下次介绍你们认识。现在的小男孩很会说话的,刚才他口口声声说要死在我床上。&rdo;她又笑起来,&ldo;不管真真假假,能哄得老娘高兴就好嘛。&rdo;

天天不闻不问地在看手边的《新民晚报》,这是他与之沾边的惟一市民气的东西,以此来提醒自己还住在这个城市。我在马当娜的直率面前有些拘谨起来。

&ldo;你蛮可爱的,&rdo;马当娜盯着我的脸说,&ldo;不光柔美,还有股男人喜欢的孤傲劲头,可惜我现在已经洗手不干了,否则在那个圈子里我会把你做成最红的小姐。&rdo;

没等我反应过来,她已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,&ldo;对不起,对不起哦,只是开玩笑。&rdo;她的眼睛在灯光下飞快地转动着,显出一种神经质的兴奋。让我想起古今中外众多的风月老手,都有这种八面玲珑但又人来疯的毛病。

&ldo;不要乱说,我很嫉妒的。&rdo;天天从报纸上抬起头,满怀爱情地看了我一眼,一只手环到我的腰上。我们总是并排坐,像连体婴儿那样,即使在一些高级场合这样坐有失礼仪。

我微微一笑,看着马当娜,&ldo;你也很美呀,另类的那种,不是假另类,是真另类。&rdo;

我们在棉花门口告别,她在和我拥抱的时候说,&ldo;亲爱的,我有一些故事要告诉你,如果你真想写本畅销书的话。&rdo;

她又与天天紧紧相拥,&ldo;我的小废物,&rdo;她这样称呼他,&ldo;看好你的爱情,爱情在这个世界里是最有力的,它可以让你飞让你忘记一切,没有爱情像你这样的孩子会很快完蛋,因为你对生活没有免疫力,我会给你打电话的。&rdo;

她对我们飞吻,钻进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桑塔纳2000,开着车一溜烟儿似的消失了。

我回味着她的话,那些话语里埋藏着哲理的碎片,比夜色更闪烁比真理更真。而她的那些飞吻还留在空气里,余香犹存。

&ldo;真是个疯女人。&rdo;天天高兴地说,&ldo;但她很棒,是不是?以前她为了防止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呆久了做傻事,经常在半夜里带我出去在高架公路上飚车。我们喝得很多,还抽大麻,就这样我们很high地游荡到天亮。再以后我就碰到了你,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,你跟我们不太一样,是两种人,你有很强的进取心,对未来充满希望,你和你的进取心对我就意味着继续生活下去的理由,相信我的话吗?我从不说假话的。&rdo;

&ldo;傻瓜,&rdo;我拧了一下他的屁股。他痛得尖叫,&ldo;你也是个疯女人。&rdo;在天天的眼里,不同于正常范畴里的人物,尤其是疯人院里的人,都是值得推崇的对象。疯子只因其聪明之处不被人理解才被社会认为是疯子,美的东西只有与死亡、绝望甚至是罪恶联系在一起才是可靠的美。比如患了白癜风的陀斯妥耶夫斯基,割了耳朵的梵高、终生阳痿的达利、同性恋者艾伦&iddot;金斯堡,还有美国50年代冷战时期因被疑为共产党间谍关进疯人院、割去小脑叶的影星法默小姐。一生浓妆艳抹的爱尔兰男歌手gavfriday,在最穷的时候徘徊在饭店外只为了乞讨一块牛排,徘徊在路灯下只为了乞讨坐地铁的一毛钱的亨利&iddot;米勒,多么像一株自生自灭,生机勃勃的野生植物啊。

夜色温柔。

我和天天依偎着走在干净的淮海路上,那些灯光、树影和巴黎春天百货哥特式的楼顶,还有穿着秋衣步态从容的行人们,都安然浮在夜色里,一种上海特有的轻佻而不失优雅的氛围轻轻弥漫。

我一直都像吮吸玉浆琼露一样吸着这种看不见的氛围,以使自己丢掉年轻人特有的愤世嫉俗,让自己真正钻进这城市心腹之地,像蛀虫钻进一只大大的苹果那样。

这想法让人心情愉快,我拉起天天,我的爱人,在人行道上共舞。&ldo;你的浪漫都是即兴的,像急性阑尾炎。&rdo;天天小声说。几个行人向我们这边张望,&ldo;这叫拖着懒步去巴黎,我最喜欢的狐步舞。&rdo;我认真地说。

我们照例慢慢步行到外滩。每逢夜深,这儿就成了一个安静的天堂。我们爬到和平饭店的顶楼,我们知道一条翻过女厕所的矮窗,再从防火楼梯爬上去的秘密通道。爬过很多次,从来没有人发觉过。

站在顶楼看黄浦江两岸的灯火楼影,特别是有亚洲第一塔之称的东方明珠塔,长长的钢柱像阴茎直刺云霄,是这城市生殖崇拜的一个明证。轮船、水波、黑黢黢的草地、刺眼的霓虹、惊人的建筑,这种植根于物质文明基础上的繁华只是城市用以自我陶醉的催情剂。与作为个体生活在其中的我们无关。一场车祸或一场疾病就可以要了我们的命,但城市繁盛而不可抗拒的影子却像星球一样永不停止地转动,生生不息。

想到这一点,让我自觉像蚂蚁一样渺小。

这种念头并不影响我们站在这积满历史尘埃的顶楼上的心情。在饭店老年爵士乐队奏出的若有若无的一丝靡靡之音里,我们眺望城市,置身于城市之外谈我们的情说我们的爱。我喜欢在习习从浦江吹来的湿润夜风里,脱得只剩胸衣和底裤,我肯定有恋内衣癖,或者自恋癖、当众裸露癖之类的毛病,我希望此情此景可以刺激天天的性欲神经。

&ldo;不要这样,&rdo;天天痛苦地说,转过头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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