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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朋友(第1页)

其实她做饭也不怎么好吃,至少她是这样觉得的。十岁那年,师父去世后,就留她就一个人生活在那高山上的寺庙当中。师父以前是大宅门里的丫鬟,被少爷凌辱后卖到青楼,受尽折磨。终于有一天,从那炼狱中逃出,跑回了家。可家里的人都已经被烧死了。伤心欲绝之际,逃离了人世,躲进了荒无人烟的山中寺庙。在路过山下破败的村子时,发现了在襁褓中的她。师父常常念叨着一句话,不要靠近男人,否则会变得不幸。以前她不懂,现在她也不懂。师父去世的一段时间后,她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生活在寺庙里。渴了喝山泉水,饿了跑到山下的莲花池里剥莲子,挖莲藕。有时候,被人发现了,抓起来吊着打。一次,一个男人抓住了她,说要给他当媳妇。虽然她不懂是什么意思,但她记得师父跟她说过的那句话。她拼命挣扎呼救,周围的村民围过来,看热闹般指指点点。女人大笑,仿佛遇见了什么好笑的事一般。从那时候,她就知道,不应该靠近生人,而不只是男人。那时候,噬天还很小。跟着她饥一顿饱一顿,饿的瘦骨嶙峋,躲在她怀里瑟瑟发抖。“他妈的你到底走不走,信不信老子把你的猫煮来吃了!”她清楚的记得那男人的神色,油腻,恶心,令人作呕。哪怕过去那么多年,每个人脸上得神情都深深印在脑子里。像只牲口一样,被众人围观。噬天听到这话,一向胆小的它汗毛倒立,从她怀里跳出,出其不意地狠狠地抓向男人的脸,纠打在一起。毕竟只是只小猫,斗不过,被狠狠地摔在地,差点被踩死。有个人把男人推拉到一旁,小声的说着什么。她趁众人转移注意,抱起噬天,头也不回的冲进的深山老林。从那时起,她再也没出过深山。从红墙瓦房,到门墙破烂,野草丛生。就算是饿到皮包骨,采野菜草药度日,也绝不下山。噬天吃不下野菜,时不时自己出去抓蛇、青蛙吃。有时候抓的多了就叼着送到她面前,摇着尾巴“喵喵喵”的叫唤,但她真的吃不下这东西。俗话说,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。有好几次,噬天去抓蛇,被毒蛇咬伤了,甩着眼泪鼻涕就往她怀里钻,口吐白沫,眼白翻滚。她以为它要死了,抱着它哭得死去活来昏死过去。等醒来的时候,发现噬天正在舔舐着她的手心。检查它受伤的部位,发现血已经止住了。她劈头盖脸的训斥着,一边却又抱着它不撒手。她希望噬天能陪伴她久一点…再久一点……突然有一天,一个男人闯入了寺庙。他上山打猎时不小心被毒蛇咬伤,倒在了寺庙外。她很害怕,不敢靠近。眼看着男人就要命丧黄泉,心下不忍,用尽所有的力气,把他拉到了寺庙里。大概是看他面相不错吧。她以前也被毒蛇咬过,师父那时用嘴把蛇毒吸出来。所以她仿照师父得做法,再放上点草药,又给他喂了点水。她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活。翌日,她醒来时,发现男人已经不见了。只见地上用炭写着几个字。她看不懂,师父没教她认字,但她觉得,男人的字写得很好看。又过了几日,她去挖野采草药回来,看见庙前放着一小袋米和面,还有她以前随师父下山时候见过的彩色小风车。就这样,虽然没有再见过他,但却吃着他给的米面一直长大到了十四岁。重阳节的前一天,他出现在了她的面前。那是她第二次见到他。他怀里抱着一个小男孩。彼时,他已经穿上了华丽的服饰,浑身散发着贵气,笑着问她,“小孩,你愿意跟我下山吗?”她犹豫了很久,最后用力点头答应。他给她取名,月华。“欸……果然是年纪大了,学东西学得慢咯!”掌事婆婆感叹道。“我可以多教几遍。”反正她也闲来无事,江宗主想吃,那必须满足,也算是报答他的恩情。其实她也不明白,这个还要学吗?不就是这样这样,那样那样。熟了,就吃了。“月华小姐真是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啊!”婆婆惊叹,长得好看,脾气又好,又会做饭,真是个好姑娘啊。要是他儿子能娶像这样的婆娘,她都要叩谢列祖列宗了。“婆婆赞赏。”月华把衣袖放了下来,淡淡的笑着。“午时快到了,我得安排着上菜了。月华小姐熬的莲藕排骨汤我就送上去了!”“都行。”你是掌事的,你说了算。月华莞尔,疏离又礼貌。今日的金凌和往常的不一样,彼时他正好奇的看着舅舅连喝了好几碗排骨莲藕汤。按照舅舅挑食的个性,不太应该啊……“好好吃饭!别瞪着你的狗眼看着我!”“哦~”金凌也盛了一碗,喝了一小口。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这汤很普通啊,比外面酒楼里卖的差太多了。“对了舅舅,我今日想和你商量。我想去云深不知处待几日……”江晚吟端着碗筷,斜了他一眼,“金鳞台谁管?”“舅舅放心,我都安排好了。”金凌拍了拍胸脯,“我保证!”江晚吟不说话,继续不紧不慢的吃着饭。金凌又道:“我最近修炼出了瓶颈。我知道舅舅厉害,明明事务繁忙,还抽空陪我,我很心疼的!我……”“何时?”江晚吟打断他的话。“明日就走!”“要滚快滚!”江晚吟放下碗筷,拂袖而去。——一只小船轻轻划向莲花坞深处。紫袍女子和白衣女子坐在船上,微风贪恋女子的秀发,在发间纠缠打闹着。“翠贴莲蓬小,金销藕叶稀。过了小暑,莲蓬最嫩,要是立秋,这莲蓬就老了。”紫衣女子轻轻笑道,随手抓了一朵莲花在手里把玩着,“婆婆说要摘多一点,说是要大展身手呢!”她耳垂上红玛瑙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。月华也采了一朵莲,放在鼻尖嗅着,“莲子心苦,少吃为好。”“男子就要多吃莲子,补身子!”说完便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。月华没明白她的话中意,却也轻声回道:“嗯。”“你对我们江宗主什么看法?”“看法?”才没见几次,怎么敢有看法。“第一眼,感觉如何?”感觉?远远看着,第一感觉就是锐利,浑身长刺,野性十足。她没遇见过这样式的,有点好奇,还有点兴奋。嗯…有些许傲娇,说话刺人,但感觉面冷心善,像是个正人君子。感觉太多了,要怎么形容呢。思来想去,她慢悠悠开口,有些漫不经心,“长得不错,有点别扭,挺矛盾挺可爱的。”“什么!?”紫衣女子不自觉提高声调,震惊地瞪大双眼,“你说什么!?可爱!?你说江宗主可爱!?”见了鬼了,第一次听人说宗主可爱,还是个女子。不对不对!是个男子才更加奇怪!月华惊了下,肩膀微微一缩,有些窘迫,赶忙开口,“只是第一眼的综合看法,个人觉得。可能跟实际情况稍微偏离。”紫衣女子也知道自己失态,清了清嗓子,试探开口,“月华淑女,我们交个朋友?”月华面色一僵,“淑女形容的应该是你这般乖巧的姑娘,放我身上,感觉像是玷污这个词。”“我第一眼瞧着,你就是个乖巧的淑女呢。”那都是假象。月华轻咳了声,“莫要打趣我了。”紫衣女子笑了笑,明明是明媚动人的面容,却染上几分深沉,“你还没说,能不能交个朋友呢。”月华的疑惑不掩饰,从昨日见面,到今日,两人才见过两次。谈何朋友?未免儿戏。“你举手投足之间气质非凡,想必也是富贵人家的子弟。还能修炼,光耀门楣……不像我…真羡慕你们”紫衣女子眼神愈发深沉,一种名为羡慕的神情掩盖住了那几分试探,生出几分娇昵,“我要是有金丹,那该多好啊……”原来是瞧上了这个。不过她想多了,我并未想在这里多留。“为什么是也?”“你不知道吧!莲花坞里的侍女,不说全部,有一半都是出身富贵人家,还有些是出身世家子弟的修炼者。”“他们争破头颅、千方百计想要留在这里。毕竟以莲花坞如今的地位,再加上宗主未婚,宗门的心思连路边的狗都知道。”月华把那朵莲丢进江水里,看向她,顺着她的话,问道:“那你呢?”“我?你猜!”紫衣女子顺手摘了几支莲蓬,放在竹篮里,又摘了一朵小花苞别在云鬓间。没等月华回答,她又自顾自地继续,“我家里让我把宗主收服罗裙之下,然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。我觉得他们脑子好像有病,宗主人中龙凤,岂会瞧上我这弱女子。”“而且我还听说,他眼光特别挑,我这样貌在他眼里,不值一提。也不怕你笑话,我跟他,连话都没说过。”“你也很好看的。”虽然眼睛里总是时不时冒出几分打量,因为年纪尚小,没藏住。人倒是机灵。“嘿嘿……你再夸几句。”月华忍不住勾了勾唇角,“小家碧玉,聪慧机智。”“嗯~~好听!爱听!”兰若眉眼弯弯,像只狡猾的狐狸,不过一瞬,她又皱起眉来,语气也略显几分嫌弃,“我对不解风情的男子没有兴趣。况且他都那么老了,我才二九年华。”月华被她变脸的速度逗笑,没忍住“噗嗤”笑出声来。“很老吗?”明明看起来很年轻啊。“三十六很老了,在我们那,再加几岁都能当爷爷了……”月华随意的点点头,“你说的对。”“对了,我看你应该和我差不多大,要不我唤你姐姐,可好?”“可以。”“哎哟!说得太起劲,忘了说我的名字,我叫兰若!”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兰若波动着湖水,看着鱼儿游远,望着远方成双的鸳鸯,摇头叹息,“莲花坞,宗主孤,世家小姐望着哭。浓妆艳抹,争奇斗艳,妄想做成他人妇,呜呼呜呼!”月华莞尔,不再说什么。莲蓬摘得差不多了,准备划船返回。兰若道:“姐姐要这里待多久呢?”“嗯……过几日便走。”等她教会了婆婆排骨莲藕汤,她就和金凌道别。“那可惜了。”“为何?”“再等十日就入伏了。入伏后我们就可以添置新衣裳了。在那一天,莲花坞里的仆从侍女都可以出街游玩,街上也会特别热闹。”不过是游玩,她对这个不是特别感兴趣。“姐姐不如再多呆些十日,我带你去游玩,你第一次来吧?我们这的民风俗厚,你一定会喜欢的。”月华抬眉,抓住她话里的几个字,不动声色的把目光放到她耳坠上。那对红玛瑙泛着莹莹光亮,看起来不像是俗物。此人行为举止不像是个正经小姐,却能戴着不菲的耳坠,倒是矛盾。她也不觉得自己有这般迷人的魅力,能吸引他人的青睐。兰若脸上的笑顿时僵在了脸上,心下一慌,笑得更加灿烂,干脆与月华同坐一侧,“姐姐肌肤光滑透亮,平常用的什么胭脂?”“不曾用过。”主要是没什么闲钱,带着胭脂水粉也不方便游历。“哇——你这肌肤白嫩透着红光,都说美人天生丽质。我都快嫉妒死了。”“……晒的吧,天这么热。”“不应该啊,我怎么越晒越黑?”“……那你少晒点?”“我一个侍女,主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,脏活累活都得干,哪有那清闲。”说到这,兰若忍不住吐槽,“活没少干,钱没几个。累死累活,遭人白眼。下辈子投胎,我也做一个世家小姐,衣来伸手饭来张口。”屈于人下,岂能如愿。下辈子不做人,还不如做一条狗来得自在。唔……不行,做狗还得吃屎。不对,我都做狗了,哪有脑子想屎好不好吃。——这几日待在莲花坞倒也清闲自在,没有人会阻拦她的去路。倒是兰若,得闲了总会来找她玩。兰若性子活脱,总能让话题挑起来。虽然很多时候,都是她在听,兰若在说。不知道为何,她在府里总是能看见江晚吟。要么一转角差点撞上,要么一转头看到他靠着墙悠哉悠哉。还有好几次,练剑的时候,他就在不远处看着,眼里还带着一丝怨气。他能怨恨自己什么?吃他的喝他的?堂堂一宗之主,不会这么小气吧。搞得她都有些魔怔了。她不喜欢这样,像是被人监视的感觉,浑身不自在。不过想一想,这是人家的府邸,人家想去哪就去哪,没由来的要看她的脸色。说起来,他越是这样,她就越觉得他脸熟,好像在哪里见过。到底是在哪里呢?她不敢到江晚吟跟前问,怕他多想。万一他觉得自己是在攀关系装熟人,出言嘲笑,那她该如何自处?尽量少跟他说话吧,指不定被气个半死。这日,她像寻常一样,懒懒散散的坐在竹亭边看风景,手上还把玩着一朵莲花苞,时不时捏起里面的花蕊放到嘴里细细咀嚼。涩涩的,还带着一丝清香。竹亭靠近江边,只要往前一倾身,就能抓到莲叶。周围的景色真是不错,风卷着莲花香,钻进鼻尖,整个人都放松了。“你的猫把我书房里的名贵花瓶打碎了。”月华愣了愣,转头便看见那一袭紫衣,坐在竹亭里椅子上。他是什么时候到的?“还偷跑进地窖,将府内采购的瓜果蔬菜,鲜肉活鱼糟蹋了尽!”“这……”月华抽了抽嘴角,看向了肩膀上的噬天。噬天抖了抖脑袋,然后蹭了蹭她的脸。看样子,似在道歉又似在争辩。它连睡了好几日,今日早上刚醒。想来是饿坏了,去寻了吃食。“我赔给你吧。”江晚吟微微点头,“三千三百两。”月华拿出了荷包,里面只有几块碎银子。她又上下摸索了一遍,连一个铜板也摸不出来。不对啊,之前荷包里明明有几块碎金子来着,怎么都不见了?她疑惑的看向了江晚吟。后者不紧不慢的说道:“你该不会以为我是个大善人吧。”她听出来了,钱他拿走了。“我去挣钱给你,给我点时间。”江晚吟指了指噬天,“它留下。”“……啊?”“你我不熟,谁知道你本性如何,会不会跑。”他嗤笑了声,“我这人,向来不喜欢别人亏欠我。”这三千多两,不过尔尔。他就是要把她亏欠的拿回来。月华犹豫了很久,看了眼腕间的黄色手串,最后还是把噬天放下了。“给我三天时间……不,两天时间。我把钱还给你。”江澄瞥了眼她,“可别去抢,不义之财,我可不收!”月华蹙起秀眉,抬眼看了看周围的景色,怎么这么难看呢!尤其是那莲花,骚气得很!午时,太阳毒辣,街上的人依旧很多,人来人往之间,一股子汗味。她看了眼耍杂技的摊子,周围挤了很多人,都在喝彩,倒没几个人打赏。偶尔有几个铜板悄无声息落地。耍杂技这方法,失败。喜欢江澄同人文之望相似()江澄同人文之望相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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