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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章(第1页)

“好的。高三的我也不急,一点一点啃。高二的可能内容会更多些,应该是高中三年最重要的一段。”何小曼一本一本地翻着,赞道,“你的书真是保管得特别好,人家都说书特别新的,都是学渣,很少翻书才会这样。你的书,明明上面很多的笔记,偏偏还很整洁。”

“你若真心喜欢一件东西,就自然会爱惜它的。”丁砚说着,又问,“什么叫学渣?”

呃,这个年代好像是还没有诞生这个新鲜词儿。何小曼笑道:“学习特别好的,像你,就叫学霸,学习上的小霸王。学习特别差的,就叫学渣,渣渣,超级烂的那种,懂不?”

“有意思。”丁砚低头,品味了一下,笑问,“你十天可以学完高一课程,那是不是叫学王?”

“哈哈,好难听,我才不要。”

说笑间,何小曼进屋,将丁砚借她的高一的书归还:“说起来,能学这么快,你的笔记功劳不小。特别全面又特别清晰,我是服气的。”

有些高端,是可以跨越时空的。纵然是回到三十多年前,来自那座著名学府的骄子,依然比后世的“杨简”强,所以,何小曼服气。

丁砚将书本回放书包,又指着电视机问:“我可以看看你家电视机吗?”

“可以啊。”何小曼走过去,将纱巾揭开,“我爸自己装的,样子简陋点,不过看是一样看的,该有频道都有。”其实一共才两频道,反正的确都收得到。

“你爸真是蛮厉害的。”丁砚由衷赞叹。对于他这样的机电系高材生来说,装配个电视机并非难事,但何爸爸只是高中生,虽然当年成绩好,到底缺了些专业知识打底,敢想就已经很了不起,更能真正将电视机完成,就更了不起。

“那当然,我们家人都蛮厉害的。”何小曼这话没说错,何立华装电视机厉害,王秀珍手工针线厉害,何小曼读书厉害,就连何玉华,人家也吵架厉害呢。

丁砚却笑了:“你能不能谦虚点?”

“呃……我还好吧。大多数时候还是蛮谦虚的……”何小曼真是,就算表现谦虚,都显得那么不谦虚。

丁砚从她手中拿过纱巾,将电视机仔细盖上。认真地看着她:“何小曼,好好上高中,两年后,我大四,还来得及在清华等你。”

何小曼一愣,这是什么意思?相约?还是承诺?又或者,仅仅是鼓励?

这一愣神,让丁砚猛然回过神来。自己在说些什么啊,人家还只是十六岁的小女生呢!赶紧解释道:“我是希望你好好学习。你这么有天份,完全有可能考上最顶尖的大学。”

可是,何小曼很清楚自己。她之所以能在这个年代当学霸,是因为她“偷跑”。越往上,居于她能力之外的东西就会越多。她何小曼,不可能一直这样领先下去。

透明的天花板,不知在何处,却又一定在何处。

对于丁砚的这番“鼓励”,她很感激,却也很清醒。坦然地对丁砚一笑,落落大方的道:“谢谢你的鼓励,不过,我应该不会有机会去你的学校了。再过一个多月,我就要去纺织厂上班了。”

丁砚有些吃惊:“为什么这么着急上班,你专心念书也挺好啊。”

何小曼越发确定,这真是个象牙塔里的孩子,不知人间疾苦。还好,丁砚的可贵在于,他单纯,但也很善良。

“我要是能一边念书,一边赚钱,岂不是更好?”何小曼始终不卑不亢地笑着,这底气来自于她的自信,她从来不觉得劳动是一件可耻的事,“我要让我爸妈过上好日子。”

刹那间,丁砚有些动容。这个比自己还小了三四岁的小女生,天真的时候那么可爱,可冷静的时候,却是那么成熟,超乎年龄的成熟。

“一个多月……”丁砚想了想,“那时候我应该还在学校,十一月份才会跟导师出去。到时候记得给我写信,我给了你地址的,没弄丢吧?”

当然没弄丢。何小曼之前可指望着跟他要教材呢,怎么会把这“活导师”的地址弄丢。

跑进屋里,拿出一本笔记本,翻开给丁砚看:“看,你的地址,我夹本子里呢。”

看到纸条上的“丁彦”二字,丁砚又是一阵羞愧,太不诚恳了,太虚伪了。丁砚啊丁砚,你以后要怎么圆今天这个谎,连最基本的姓名都是假的……哦不,还好姓不假……

为了掩饰不安,丁砚也从书包里拿出了笔记本,翻开:“看,我也把你的地址保存着呢。”

二人相视一笑。这个年代,写着信、盼着信,都是挺快乐的事,一想到自己也要开始书信生涯,何小曼心中隐隐兴奋,人还在眼前,竟然就悄悄期盼起来。

送丁砚走的时候,王秀珍眉开眼笑,连声喊着“有空来玩”。

巷口,丁砚挥手告别,却又说:“突然很想看你当纺织女工的样子。可以的话,拍一张照片寄给我?”

分明寄给异性照片是一件很暧昧的事。可是为什么,从丁砚的嘴里说出来,竟这样美好,近似透明的美好。

他好似有天生不染纤尘的体质呢。

回到珍珠弄,生了“急性红眼病”的林清还在探头探脑,一见何小曼,不服气地啐道:“跟他说何家有个痨病鬼,他都没反应。呸,绣花枕头一包草,只怕连什么是痨病都不懂。”说罢,悻悻地回了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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